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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哪里改装汽车音响比较专业?
东莞杰生汽车音响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我在他家改过,好多产品都是汽车音响最好的品牌,隔音有俄罗斯STP,智能汽车音响有优美声,喇叭有丹拿,线材有俄罗斯切尔诺夫,主机有先锋!关键是他们有着20年的汽车音响升级经验,不管是升级音响还是隔音降噪,他们都非常专业的。
问我为什么这么懂他们店的情况,我只想说,我跟老板的关系很不错!
前言
作为消费者我们要去改装,肯定需要找一家技术精湛的,音响品牌属于牌子货的,服务质量好,售后服务质量高的。这些都是必要条件。
一、看店面
虽然这不算是衡量的一个的标准,但是可以作为一个店初印象的表态。店面店面面积200多平方,配有休息区,产品展示区,试音室,工具区,仓库、等等设备齐全
店内环境
青苗法的具体内容到底是什么?王安石为什么会失败呢?
青苗法又称“常平新法”,是在原本的常平制度上,将官仓储粮折算成本钱,以百分之二十的利率贷给农民、城市手工业者,用来缓解民间***泛滥的情况,同时可为朝廷增加财政收入,从而达到“民不加赋而国用足”的目的。可以说“青苗法”的出发点是好的,可这项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了问题,不但没有达到惠民的目的,反而成了苛政。
△王安石
在青苗法出现之前,朝廷为了解决百姓负担,主要***取的是“常平制度”。主要做法就是:在丰年时,适当抬高粮食价格大量收购,防止粮食降价导致百姓受损;在荒年时则适量降低粮食价格大量抛售,平抑粮食价格,接济百姓。这便是“遇贵量减市价粜,遇贱量增市价籴”了。
△常平仓
不过随着时间发展,“常平制度”的不足也开始显现,一是效果不显,由于用来调节粮价的官仓太少,覆盖区域极为有限。二是地方缺钱,由于北宋财政制度的影响,地方财政本就比较窘迫,而常平的钱粮又经常被三司和转运使挪用,导致“常平制度”根本无法执行。三是***,导致该项制度失去了原本的作用。
熙宁二年(1069年)九月,在王安石主持之下,“青苗法”开始颁布施行,其主要内容是:常平、广惠等官仓各以一千五百万石钱为本,粮食也全部由转运司兑换成现钱,将现钱贷给需要的广大农民,如有剩余则贷给城市坊郭户。申请***时,需要以五户或十户结成一保,由上三等户作保,每年正月三十日以前贷请夏料,五月三十日以前贷请秋料,夏料和秋料分别于五月和十月随二税偿还,各收息二分。
△王安石
青苗法比较超越,既有金融功能、又有现代国有企业功能,在北宋那个1000多年前的时代就显得非常另类。所以我觉得王安石的青苗法失败有三个原因:
第一、当时中国农村和基层不具备发展现代金融的信用和技术体系。中国的老百姓在今天建立信用体系都需要很大的努力何况是那个时候。所以开展国家借贷那是一定要赔的。
第二、缺乏人力***。王安石的出发点再好,也需要下面的人一层层贯彻实施。以当时的环境根本不具备这样的人力***,基层更是***和盘剥严重,老百姓会在青苗法实施中遭遇到很大的剥削,会使得这个政策执行起来惹怒很多人。
第三、舆论环境在当时还是被主流儒家所掌握,青苗法的核心是要增加农村产出,***通过税收增加财政收入,可以富国强兵。但是这与儒家不轻易言利的逻辑就有冲突,所以王安石的改革会遭到司马光这样的保守人物强大的攻击。
所谓青苗法,就是新法规定,地方州县以本地常平广惠两仓的储备粮作为本金,在春耕夏种之前发放給农户,夏收秋收后归还,利息为2分左右。
平心而论,青苗法相当于今天的农业农户***,对于推动百姓趋时赋事有较大帮助。
然而(出现转折都不是好事),青苗法规定死板,没有考虑中国的地域差距。
一者,江南与成都平原的农民并不需要这笔小钱,根本不想***。而地方官为了完成利润指标就强迫农民***。二者,陕西山西山东的山区丘陵地区农民非常需要这笔钱,但地方官将粮食交给地主大户放***,以获得更高的利润数据或者***。三者,***需要担保,地方官强行分配富裕户为贫困户担保,出现灾荒或者减产,富裕户被迫承担担保责任,也变成了贫困户。
所以,青苗法实际成为了扰民之法。
王安石变法可谓是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改革之一,针对它的失败原因从古至今也是争论不断,而青苗法无疑是许多学者笔下的明星。青苗法是王安石变法中的重要部分。它类似于近现代***开办银行,***给急需钱粮的民众以助他们渡过难关。这样既可以起到宏观调控作用,同时也可以打压民间***,缓解社会矛盾,***最后还能通过***利息盈点利。想得非常美,也非常超前,不过可惜,这场理念先进的经济改革最终还是狼狈收场。首先国家高层内讧不断,致力于怼变法的反对派就不说了,即使是王安石的阵营中也少见团结,多有分裂。吕惠卿和曾布可以说是变法派中的支柱,而二人都是富于政治野心的人物,在取得权力之后无不以往上爬为己任,排挤异己、结党营私、拍皇帝马屁、恶意中伤他人这些事都没少干。二人之间也是明争暗斗,如同仇敌,连神宗也不得不对曾布说:“惠卿不免共事,不可与之喧争,于朝廷观听为失体。”法令、法规固然重要,但法令、法规都是人执行的,如果没有变法派人士的齐心协力和相应的高素质,再好的变法也只有变质的份。另外,不仅横行的***未能得到有效治理,此法还滋长了新的***,人民反而要面对更多的剥削。当时的乡民为了得到***,首先要花钱请书吏填申请书(很多人不识字),然后再拿到衙门提出申请,官吏们可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少要打点费,尤其是***多少完全由老爷们决定。虽然变法规定的利息是二分,但经过中间贪官污吏的层层敲诈盘剥,最后民众要还的实际利息竟达到原先设定的三十五倍。可见明明构想的是仁政,但最后却变为苛政,致使民心大失。除了***,青苗法对于国家***的社会职能也造成了破坏。在青苗法之前,国家设置常平仓和惠民仓调控粮价,***在丰年买粮,灾年卖粮,以避免粮价过高或过低,也有益于抵御天灾,方便在困难时刻救济灾民,这对社会保障起到了重要作用。而到了王安石这里,他却反其道而行之,将常平仓和惠民仓的钱粮挪作放贷的本钱。两仓失去了救济的资本,使***难以履行救助之责,所以后来不得不规定要留下一定数额的钱粮以备救济,不能都用在青苗法上。平心而论,在解决困难民众燃眉之急方面,青苗法确不如常平法,也无怪该法面临了那么多反对意见。青苗法惹恼的可不止是百姓中的弱势群体。在实施过程中,为了获取收益,减少风险(毕竟很明显,借给贫民的钱八成是收不回来的),很多富户都被强制摊派***,这与其济贫抑兼并的目的背道而驰。青苗钱本是常平仓和惠民仓的,强贷给富户就是在挤占本可以贷给贫民及实施救济的钱粮。结果搞得缺钱的人拿不到钱,不缺钱的人却拿着硬塞到他们手里的钱,两边都不高兴。再说了,用***的形式去搜刮乡村上等户和城里有资本的人家,在民间引起了更大的怨气不说,与国家的地位和***的职能也是极不相称的。如果再深入想一想,青苗法的失败实际反映的是当时的政治制度无法跟上超前的经济改革。这项经济改革颇为先进,但是任何制度都无法脱离当时的历史环境而存在。北宋发展得再怎么好,也依然无法改变其是一个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封建国家,是无法容下资本主义色彩这么浓郁的措施的。而且用现代的眼光来看,当时的***是在滥用自身职能,过度插手经济事务。在该法实施的过程中,具有行***力的各级***担任了发放***的金融机构,并没有建立相应的独立经济机构,这不仅使得金融事务的“纯洁性”无法保证,还加剧了贪腐行为。所以,怎能不失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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