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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待两辆货车先后侧翻,致捡蒜瓣群众8死11伤?
十分钟前我刚从电视上看到此新闻,标题为“哄抢大蒜,8死11伤,目击者:不是哄抢,是帮忙”,看到这样的标题太讽刺了!
类似的哄抢还少吗?江苏发生7吨猪肉遭附近村民哄抢,5名村民被刑拘;某高速运水果大货车侧翻,遭附近村民哄抢,这难道也是帮忙?
现在出事了,二次***导致这么多人伤亡,当然有人会说“他们是在帮忙,而不是哄抢”!性质不一样,得到的赔付也会不一样。
千万别因小失大,为了一点点大蒜丢了自己的性命!
我不是瞧不起他们哄抢大蒜的村民,而是认为这样的做法确实不对,我也不会相信他们是所谓的“帮忙”。
试想一下,一货车的大蒜翻倒在地,就算大货车驾驶员主动请求附近村民帮忙,我想能帮忙的也不会有这么多!如果不是看到有利可图,他们会这么积极吗?
这其实就是一个心理问题,一个人上去哄抢,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
哄抢他人物品其实就该按把他人财物据为己有来处罚,就像捡到钱包不还一样,达到多少金额就可以立案追责。
事故造成8死11伤这么严重的结果,实在令人痛心,生命无价,逝者安息,一路走好!希望伤者尽快好起来,早日恢复健康!
***回顾,据现场目击者讲,2020年9月15日,一辆装满大蒜的红色货车,在路过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苏仙石乡时,不幸发生侧翻,车上的大蒜散落一地。
随后货车司机找来吊车将车子吊了上来,附近居民都来帮忙捡到另一辆货车,直到地上只有零散的蒜瓣,货车司机说不要了,以感谢帮忙的居民,然后司机离开,没多久一开始来帮忙的居民捡了一些离开了,又有一群居民听声而来,一辆拉石子的货车又在此侧翻,把捡蒜的群众压在了车下,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
根据目击者的看到的情况,并不是网传的哄抢散落蒜瓣,是帮助他人,见义勇为的好事,正能量满满。对于那些不经实际调查恶意散播谣言的人,要严惩不贷,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能随意主观想象,应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尊重逝者!
我个人认为这起事故,有两方面因素,
一是,第一次翻车后,第一位司机就应该距离100米开外放好三角架,有人指导车辆引流,或者直接报警,有警察同志负责维护现场秩序,直到现场清理干净,第一位司机再离开现场,就能避免此次事故;
二是,第二辆拉石子的车辆,如果注意力集中,注意观察,遇到前方不明情况,减慢慢速度,甚至停车,下车查看,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故;
这是两方面疏忽大意的行为,这两种偶然性导致发生事故的必然性,事故惨烈,后果严重,大家在工作和生活中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避免此类事故,安全为天!
希望尽快调查出具体原因,严惩责任人!给逝者及家属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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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的地方是河南商城县,距离安徽很近,是两省的交界地。捡拾蒜瓣的群众一开始被网友误会,认为是拉蒜瓣的货车侧翻了,附近的村民去哄抢大蒜瓣。而后又有一辆车在同一地点侧翻,导致多人伤亡。
而事实不是想象的这样。是上午的一辆车发生侧翻,拉的蒜瓣都撒落下来,附近的村民自发的去帮助司机捡拾。运蒜瓣的老板也找来了另一辆车,把完好的蒜瓣装上车拉走了。剩下的老板说已经破损,就由当地村民自行处理。
当地的村民肯定认为这挺好的大蒜瓣扔了怪可惜的,不如捡回去自己家里用。谁知这时候又有一辆货车侧翻,造成现场捡拾大蒜瓣的村民死亡8个,重伤11个的惨剧。村民们并不是想占便宜,而是想帮忙。是助人为乐。他们受到伤害主要是因为安全意识不足。
通过这件事,给我们居住在道路两边的居民提一个醒,在容易出现交通事故的路段,我们应该远离。而且,应该尽可能的不在路边停留。因为很多省道,或者高速公路,每天都会有大货车出现紧急情况,我们在路边停留时间过长就非常的危险。
在这种公路的边上,不仅是有出***的危险,还有被汽车带起的石头子击中的危险。所以,最好远离这些公路的周边。如果说我们因为住在这附近,有时候会有必要的时刻要停留在路边,比如家里有什么农活距离公路比较近,那也要在安全的地方,也就是要选择随时可以离开,随时可以远离公路上的危险的角度。
为捡蒜瓣8死11伤得不偿失
第一辆车拉蒜瓣侧翻,农民不是哄抢,帮忙把散落地上的蒜瓣捡起,这是助人为乐的行为。当司机说剩下的蒜不要了,第一辆车开走了。农民继续捡蒜瓣,第二辆拉沙子的车来了侧翻,发生砸死8人伤8人的惨剧。
发生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首先,发生侧翻的隐患如路面塌隐,公路管理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其次,第一辆发生侧翻没有在100米放置安全警示标志,侧翻隐患没有消除车就开走了,并放任农民在危险地带捡蒜瓣,负有次要赔偿责任。
再次,第二辆车司机疏忽观察路况,有拾捡蒜瓣的农民,并没鸣笛让其躲开,继续前行发生侧翻,发生砸死8人砸伤11人的惨剧,负主要赔偿责任。
最后,虽然农民拾捡那车不要的蒜瓣,属于勤俭节约行为。但未顾及安全,在公路危险地带本不该停留,又在前车侧翻的情况下,冒险捡蒜得不偿失。酿成8死11伤的惨剧,死伤者也负有一定责任。
大概说一下事情结果经过:
先是一辆运蒜的货车发生侧翻,附近一些热心村民帮助货车进行拾取,把那些包装完好的大蒜都交还给了车主,剩下一些被甩进沟里的大蒜因为被弄脏了所以车主也不要了,就让村民自行处理,想要的可以直接捡走。
接下来不幸的事情发生了:
在村民捡拾这些有损坏有污染的大蒜的时候,又一辆货车经过,在同一个位置发生了侧翻,直接造成了这次悲剧的发生。
就此***而言,村民们聚集起来在路边捡拾东西的行为当然是存在安全隐患的,但这显然不是发生这次悲剧的主要原因。在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未出来之前,我们也只能对其中的几种可能性进行推测:
可能性一:发生事故车辆存在超载或者驾驶员存在驾驶失误,直接导致车辆发生侧翻。
这种情况下,事故的主要毫无疑问显然在于司机一方。而这次事故目前已经造成8人死亡,属于特大交通事故,司机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
可能性二:这条道路在设计上存在安全隐患。
同一个路段在同个时间段连续发生两次类似的事故,这就很难用巧合来形容了。而且根据当地村民的说法,这一路段之前也曾多次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过人员的伤亡情况。如果确实查明这条道路存在设计上的缺陷,当地的路管部门以及道路的设计方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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