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车辆可以改装吗
危化品运输车辆有哪些安全措施规定?
根据您的提问,我做出了以下简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过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的; (二)使用安全技术条件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三)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四)未取得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2、国家规定危险品车最高跑多少码?
危险品车辆保持安全的行车速度,任何情况下行驶速度不得超过80km/h,夜间、雨雾冰雪等低能见度条件下要降速行驶。
(1)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车辆必须为罐车、厢式车,使用年限不超过7年;车辆须安装车辆须安装卫星定位系统。 (2)车辆须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火星熄灭装置、电源总开关、导静电拖地带、灭火器材;电路系统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火花装置。 (3)装运集装箱、大型气瓶、可移动罐(槽)等车辆,须设置有效的紧固装置。 (4)车厢底板必须平坦完好,铁质底板装运易燃易爆货物时应***取防护措施。 (5)专用车辆的罐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还应配备行驶记录仪。 (6)用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的要求,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的要求;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规定的一级技术标准。
以上就是我针对您的问题根据我现有知识做出的解答,有不正确和不完善的地方希望大家指正。
根据GB20300-2018的规定,应在车辆的后部和两侧粘贴能标示车辆轮廓,宽度为150MM±20MM的橙色反光带;轮胎应装用子午线轮胎,不得使用翻新轮胎;车辆底部应设置导静电拖地带;驾驶室内配备一个干粉灭火器,在车辆两边各配备与之相适应的灭火器且固定牢固便于取用。
罐式及罐体上的管路和管路附件不得超出侧面及后下防护装置,罐体后封头及后封头的管路和管路附件与后下部防装置内侧垂直投影距离应大于或等于150MM.2020年1月1日起出厂的罐体液体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后下部防护应位于车辆最后端。
在安全装置方面要求:应具有限速功能,否则应配置限速装置,最大车速不应大于80KM/h;总质量大于3500KG的危险品货车应装备缓速器或其他***制动装置;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2019年1月1日起出厂的危险货物半挂车所有车轮均装备盘式制动器;应装备防抱制动装置。
在危化品运输中需要避免静电危害,是因为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存储和使用过程中经常会产生和积聚静电,如果这些电荷不能及时泄放,逐渐积累到一定程度,容易发生静电放电,产生的火花能量一旦达到周围可燃物的最小着火能量,就会立即引燃导致火灾甚至爆炸事故。因此,在日常进出口的运输和包装中,以下几点需要特别注意:1、 运输闪点等于或低于60°C的液体时,或运输易于引起粉尘爆炸的粉末物质时, 可移动罐柜用于运输符合第3类闪点标准的物质,包括在等于或高于其闪点条件下运输的高温物质时,必须能够作电气接地。必须***取措施防止危险的静电放电。2、 塑料容器不应容易产生或积累足够的静电,以致放电时可能造成包件内的爆炸性物质或物品引爆、引燃或发生反应。3、 进入静电危险场所的工作人员,外露穿着物(包括鞋、衣物)应具防静电或导电功能,各部分穿着物应存在电气连续性、地面应配用导电地面。4、 禁止在静电危险场所穿脱衣物、帽子及类似物,并避免剧烈的身体运动。5、 在易燃易爆危险品作业场所,避免使用非防爆通讯设备,以免通讯过程中产生的射频火花或静电引发安全事故。安全防范,关键在于做好每一个细节,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如此才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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