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车辆改装厂
武汉男子驾驶报废车辆上路,面临重罚, 你怎么看?
等同谋财害命,必须重罚,应该直接拘留,车辆马上销毁。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与酒驾放刑一样。对此种行为上升到刑事案件进行处理,
报废机动车、三轮车、农用车、摩托车上路,在机械磨损、零配件老旧、操作性差、刹车系统不灵的情况下,行驶在马路上,极易出现刹车失灵、转向失控、爆胎等情况。在与机动车交汇、行人穿越马路时,因反应不及时造成恶性交通事故。
报废机动车、三轮车、农用车、摩托车上路时,因为没有牌照,或牌照过期,其遇到限速标志、红绿灯时,直接闯过,无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追责。在该种车辆中还有违停、逆行、超超速、酒驾等一系列违法行的发生。有些报废机动车、三轮车、农用车、摩托车甚至用***牌照、***,将交通违法行为转嫁给他人,给合法车辆的正常使用带来了意想不到的麻烦。报废机动车在维修时,为降低费用,大多采用非法拆装厂的旧车残件,品质难以保证。2018年3月2日,湖北襄州蔡某无证驾驶“嘉陵牌”二轮摩托车(逾期未年检,达到报废标准),撞死74岁的刘某,经检查为严重颅脑损伤死亡。2018年4月28日,蔡某被判处***10个月,缓刑一年。
其实,在全国各地对报废机动车都有着严格的管理办法,但违法行为仍然屡见不鲜,主要是利益和对违法行为打击的力度还需要加强。对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者一律视情节拘留、刑事拘留,刑期6个月以上。对包庇、放纵非法拆解、拼装、使用报废机动车的黑保护伞同时查处。试问,那时还有人以身试法吗?
放眼到我所在的地区,报废的汽车从肉眼上无法分辨。可是无牌照或报废三轮车、农用车、摩托车却在大道上到处都是,而且99.9%的人没有戴头盔,管理混乱可见一般。
为此,我在今年的调研报告中,还提出此项问题,也曾和单位同事开个玩笑。说:如果你到全部的小区走一遍,按照国家标准管理,最少能有500辆无牌照和报废的三轮车、农用车、摩托车可以拉走。
胆大包天。到处是交警,竟然还敢开报废车上路。是侥幸还是无知,是家里有矿还是亲戚是***?
武汉男子开报废车上路被查。根据交法规定,驾驶非法拼装车,报废车以及脱审三个年检周期上路的车辆,一律扣车,并强制报废。驾驶人吊销驾照,两年内不得申请考驾照。罚款2000元。如果车辆属赃车,还要追究刑责。交警检查时,情节严重的可能拘留。
大家都知道,这些车辆属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车辆安全性能,机械稳定性能都达不到要求。有可能随时发生安全事故。还有人大胆竟然开上路。岂不是胆大妄为。
国家对此行为是必须严处的。任何人都不得有侥幸心理。否则,悔之晚矣!
武汉交警做的非常正确。实际上是排除了一颗定时***。
不知是无知,还是知法犯法,这样的人必须严惩。看还有谁敢。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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